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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觀性,擲股子,沒有公正?
26102008
法官直覺到我的案子涉及到問題遠非表面上處置可以解決,決定為我請一位辯護律師,並且是國家付費。我很高興,給法官寫了封信表達我對德國法律客觀性敬意。發信之前,請我們總公司律師富燦過目。他說,我們喝咖啡,咖啡很好,我們沒有必要為咖啡好寫信!寫了信,反而使人覺得你令有圖謀,不要發。
這讓我聯想到法律的客觀性,和沒有“公正”概念。因為“公正”是主觀的判斷。在這個境界理解案件,發現法官實際上在玩擲股子的游戲:勝敗乃兵家常識。可是,事有君,行事是在是非之中,是非是分明的。萬一那個法官玩砸了,顛倒了是非,怎么辦?那我們就讓他再重新擲一次!理由很簡單,為君者我也,清楚是非是什么。
哈哈,看樣子,我們還是高枕無憂,不去追求“公正” 相信運氣為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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